一:我们实名向当地相关部门举报绵阳市原国土资源局长刘期益公权私用,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严重问题十多年,无人过问,也无任何回复。有人竟然弄虚做假,欺上瞒下,向上级扯回条"查无实据,不予立案"。请问:谁查的?实名举报的当事人怎么不知道?二:刘期益局长到绵阳市光明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不是"聘作顾问,时间不长"而是当了五年实实在在的总经理。三:请问:十三年不交分文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的五宗土地出让合同还有效吗?因其中有鬼,有群众举报,停停办办22年能祘历史遗留问题吗?四:133.77亩土地违反的是《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在1998年就违法了,所谓"冤案"发生在2004年,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和市公安局副局长两爷子(都是正县级丿和合伙人田绍树为了使"违法土地"合法化,利用人脉和关系,生拉硬扯地将两个毫无因果关系的,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问题绞在一起,以"冤案"为由来"借尸还魂"土地,把两个不沾边的问题使用概念模糊化,瞒天过海,硬生生的将133.77亩土地弄假成真。刘期益父子和田绍树利用时间、空间,偷换概念,玩的这套鬼把戏,我们的当权人揣着明白装糊涂,还帮着假戏真作?图的什么?五:为什么绵阳市光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竟然有绵阳市两任国土资源局局长(正县级)来公司任总经理?(2009一2015年丿。六:我们请上级领导重视,查处,我们将如实提供所有证据,并敢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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