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你好,我家于2015因要建新房拉材料需要公路,与领居协商他同意经过他家下面的地,后房子修建完毕,他要我们另修一条公路,但那条路耗资大,经考虑保留原来那条路,我们补偿他金钱于今年九月份和他配偶协商给了8000元,有村书记到场协调证人多名,写有协议书双方都有签字手印,可现在他老公回来把公路挖了不让我们过,说钱给少了,他要15000:我们找他老婆说协商好了的事为什么反悔,她说她管不了他,我从没有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请书记主持公道,我也相信能解决此事为人民服务,政府是公正,讲道理的,请书记帮忙解决一下此事在此非常感谢。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广元市昭化区清水镇人民政府核查,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2015年您户新建房屋,建房前经与邻居商议,邻居董某某同意您户临时从其自留地过路运输建房材料。您户房屋建成后想要保留该道路,与邻居多次协商未果。2020年国庆期间,您与董某某之妻达成协议,由您户支付8000元作为补偿,永久性保留该道路。董某某知晓该情况后,明确表示反对,后太公镇村干部多次上门协调,均未达成一致意见。
2021年2月1日,清水镇调委会、村调委会共同组织您户与邻居董户再次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已现场履行完毕。
感谢您的留言,如您还其他有疑问,请咨询昭化区清水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0839)8713700,祝生活愉快!
广元市昭化区清水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