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今年家里装修需要购门,通过兴事发员工曹海森的介绍我决定在他们公司购门,于2019年12月24日付款2780元给曹海森,约定第二天马上送货,每天都是第二天一定发一定发,拖至1月初一直不发货。由于对该公司该员工失去信任,决定让他退款,曹海森还是第二天退、明天一定退等借口至今(2020年2月7日)未退款。通过工商局同志们的帮助我联系到了他的母亲,他母亲表示从未收到我的订单,不予处理…现在曹海森和他的母亲已经双双把我的电话拉黑,找不到人也不回信息,我实在很无助,恳请领导给予关注于帮助!
(实在不好意思领导,不知道为什么照片传不上来,我保证以上文字句句属实,相关证据保存完好)
陈先生(女士):
您好!回复如下:
经查:买卖双方对购买防盗门一事均认同,您考虑到经营者发货路途远与安装不方便等因素放弃购买,要求卖方退回购货款2780元,因现金未到账发生争议。经承办机构工作人员多次调解,卖方已退还购货款2780元。
鉴于您的情况,为了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本人合法权益,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此提醒,购买商品请到正规经销商处购买,勿轻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