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广元 » 昭化区 » 老百姓的口粮钱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三农 投诉】老百姓的口粮钱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12-29 10:41 已回复

尊敬的区委领导们
你们好
我是紫云乡金华村7组村民,2007年搞猕猴桃栽培,土地承包给一位老板,当时说如果合同到期不租要把老百姓的耕地恢复原貌,期间第一个承租因种种原因,转让给第二承包人,经营了一两年说是亏损就不租田了,耕田没有恢复,租金到现在也没有给从2017年到现在,他说跟村委会说好了的,我想问问村委会他们有什么权力作老百姓的主,田的原貌没恢复,租金收不到,村委会现在不管喊我们自己去找,当时租和退都是村委会在中间,现在不管我们该找谁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1-06 15:35

您好!鉴于乡镇行政区划已经调整,紫云乡已并入元坝镇,您反映的问题已经由元坝镇人民政府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查,业主李秀英2007年租聘金花村七社庙湾里农户土地11.62亩种植猕猴桃,由于经营无力,将租聘土地转租给喻生元继续种植猕猴桃。业主王玉林租聘金花村一社福堂坝8.826亩耕地种植猕猴桃,因与喻生元达成协议转租给喻生元,喻生元共计租聘土地20.446亩,租金每亩700元,每年产生租金14312元,2018年未付租金,2019年现已改土规划继续种植猕猴桃,目前猕猴桃苗已发到农户手中。
针对下欠租金14312元,元坝镇政府将安排工作人员协助金花村“两委”联系督促喻生元及时支付相关农户土地流转费用。
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如还有其它疑问,您可直接联系元坝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839-8722724)。

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人民政府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