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要求火化,为什么不强制执行?为什么给了钱就放行?为什么不出相关单位发票???为什么每个乡镇收费标准不同???作为一个扶贫村,就是这样扶贫的嘛?
王小波:
你好!首先感谢你对盐亭殡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你
提及的问题回复如下:
我县全境在1998年被省政府规划为火葬区,除回族等少数民族和宗教教职人员实行自愿火化外,其余一律实行火化。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删除了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内容,但应按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尤其是违规土葬超面积占地的,要按所占土地价值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所缴罚款均应向被处罚人开具“四川省行政执法当场处罚罚没票据”,并全部解缴县财政非税收入专户。如乡镇没有向你开具“四川省行政执法当场处罚罚没票据”,你可向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祝你身体健康,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