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川A9261R号车驾驶员,我要反映的问题是我于2012年9月6日中午在温江省交警总队车管所刚年检完的车子走到邛崃桑园收费站外面,即被川A5042警的车子挡下说我右后刹车灯不亮,要罚款200元。根本不听我的解释,我给他们解释他们就说他们有罚款任务。像我们一年也罚不了几次等等。
一,对于像我这种刚从车管所全车检验出来的不到三个小时,就算有一个灯不亮也是在路上刚坏了的,我在提供了车管所的三小时前的检查证明之后能不能也修复为主,提醒,教育。不予罚款。
二,对于这种情况的罚款处罚依据是什么?金额是多少?为什么不能也下限处理。
网民留言:
我是川A9261R车驾驶员,我反映的问题是我于2012年9月6日,中午在温江省交警总队车管所刚年检完的车子走到邛崃桑园收费站外面,即被川A5402警的车子挡下说刹车灯不亮,要罚款200元。根本不听我的解释,我给他们解释他们说有罚款任务,像我们一年也罚不了几次等等。一、对于像我们这种刚从车管所检验了来的不到三个小时,就算有一个灯不亮也是在路上刚坏的,我在提供车管所三小时前的检查证明之后,说能不能以修复为主,提醒、教育。不予罚款。二、对于这种情况的罚款依据是什么?金额是多少?为什么不能也下限处理。
回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对您处罚不当的问题,经邛崃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您于2012年9月6日下午16时,驾驶车辆川A9261R在邛崃318国道桑园收费站,因刹车灯不亮被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拦下,并开具公安交通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执勤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九十条之规定,对您处以200元罚款,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关于您反映可否从轻处罚的问题,根据《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轻微违法行为适用口头警告暂行规定》,您驾驶刹车灯不亮的机动车上路,不适用口头警告。
2012年9月6日,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整个执法过程中从未向您提及“有罚款任务”这一说法,且邛崃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也未向民警下达过罚款任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邛崃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