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区委领导:
我姐姐是智障人士,结婚后生了两个孩子也是智障,后怕老了无人照顾又抱养了一个两个月女孩,这个女孩现在已经15岁了,马上面临毕业工作,但是一直没有户口,去派出所上过户口,说是不符合政策,不让上,我们也知道国家政策,但请政府看在我姐姐一家人目前的情况(现在一家五口全靠我姐夫一个人做搬运挣钱,3个弱智都挣不了钱,生活十分艰难),请政府予以特殊照顾,让这个小女孩有一个光明正大的身份。我们是以前的内江市红缨一队,现在拆迁后是东兴区大千社区居委
网友:你好!
你的留言收悉,街道领导及时安排了办事处分管副主任向有关部门了解相关政策,并协调相关部门,现回复如下:
经与东兴街道派出所户籍室对接,针对你所反映的情况,对捡、抱养的孩子,必须要有民政局出具的捡、抱手续方能入户。鉴于民政局办理捡、抱养子女的手续比较复杂,且政策性非常强,建议当事人到区民政局社事股具体咨询。(咨询电话:2248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