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你好:我于3.17给你的留言,感谢您给我的回复。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的诉求,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安排乡建管中对所反映问题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普润乡于2012年进行土坯房改造,普润乡政府经县农办批示于2012年对隆界路沿线进行规划,实施风貌改造,对规划区范围内进行改建的对其补助,规划区范围外的正在逐步纳入改造计划。 但是现在我还是不太理解,我们新建的三【查看全文】
尊敬的张书记你好: 首先感谢张书记和隆昌县龙市镇人民政府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版的回复。但龙市镇人民政府只回复了提出的一部分,我组村民还是有问题搞不懂,现向你诉求2个问题。 1、龙市镇人民政府回复:自贡至隆昌高速公路占地,是按照隆府发(2009)54号文件,隆昌县龙市镇堰塘湾村九组青苗补偿费为1580元/亩;而隆昌县金鹅镇罗星村13、14组青苗费补偿6670元/亩,竹子另赔。同时征用【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