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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法管?消防通道“变身”停车场,已持续一年!来源:问政四川  2021-01-04 15:16 


四川在线 记者 杨树

消防通道是“生命通道”,应时刻保持畅通。而简阳汇强上城小区的消防通道却变成了“停车位”。近日,简阳汇强上城业主毛先生向四川在线·问政四川和川观新闻·民情热线(028-86968696)反映,每天晚上小区单元楼门口、消防通道和消防平台都停满了电瓶车、摩托车等车辆。

对此,当地消防部门指出,物业有责任去引导和规范车辆的停放。

“车辆多的时候,进出都要侧身而过,消防通道变成了停车场,假设出现消防隐患,叫人们如何逃生?”提起此事毛先生相当气愤。

据毛先生介绍,小区出现这种情况已经持续一年以上,多次与物业沟通也未见整改。

随后记者联系了汇强上城小区物业。据物业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汇强上城小区有1700余户,电瓶车与摩托车众多,网友反映小区消防通道被占用的情况,主要是3号楼和4号楼一单元外面的消防扑救面被占用。

“我们小区设置了4个车棚,也在消防扑救面外划了线禁止停车,但是有些业主不愿意停在车棚里,觉得离单元楼太远。”物业工作人员解释道。

简阳市消防大队的工作人员介绍,根据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小区消防通道等设施是物业去管理的,物业有责任去引导和规范车辆的停放。至于居民由于自己的原因乱停乱放,物业可以进行引导、劝阻或者是其它方式方法,提醒车主不要乱停乱放。

目前,汇强上城小区业委会被社区居委会进行代管,小区车棚的选址建设工作,物业也正在与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协商。

小贴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根据法律规定,单位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改正;对个人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处罚;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另外,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阻碍灭火救援的,根据具体情节以及实际所导致的损害后果情形,相关当事人还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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