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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月挖断电缆6次,危及高铁站!来源:问政四川  2020-12-22 09:52 


杨蜀丹 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吴忧

“怎么又挖断了嘛?”近日,在资阳市雁江区的滨江大道城市管网提升改造工程施工现场,居住在附近的居民围拢过来,大声抱怨:由于电缆被挖断,他们在当天再次遭遇停电。从10月初以来,这里的电缆已经被6次挖断。

这个工程为何麻烦不断、责任在谁?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调查。

工地电缆被挖断

差点造成高铁站失电

电缆被第6次挖断后,记者来到现场。为埋设雨污管道,施工方沿滨江大道挖出了一道深坑,被挖断的电缆就位于深坑当中。此时,3名电力部门的工人正在紧急抢修,而两台施工单位的挖掘机还在附近挥舞着“手臂”。

“这是一条主线,影响范围较广。”雁江供电公司运维检修部专责工作人员廖军告诉记者,电力部门先采取了转接其他电缆的方式,基本恢复了附近居民小区的供电,但附近的东福四期小区还未恢复供电,“这个小区就在主线路附近,需要停电维修。”

廖军透露,自10月2日以来,这里的电缆已经6次被挖断了,曾差点造成高铁站失电。“最严重的那次发生在11月初,滨江大道8条线路被迫停电,停电用户达1.5万余户,停电时间最长达到20多个小时。”廖军说,资阳市高铁北站用电负荷由一条10kV中高线和一条10kV白高线共同承载,那次事故中10kV中高线停电后,资阳高铁北站处于10kV白高线单电源供电状态,形似“裸奔”,存在严重隐患,“若单一电源供电再发生故障,造成资阳高铁北站全站失电,就将构成六级电网事件,后果严重。

东福四期小区物业服务中心一位姓陶的经理也守候在现场,时刻关注着抢修进度。“还请尽快解决,我们也好向这1万多户住户交代。”他告诉记者,小区一个多月以来已经多次停电,光11月以来就明确有两次停电,尽管物业会在用电用水高峰期时应急发电保供应,但许多业主还是不满意,“这会直接影响业主对我们的评价。”

在小区门口开超市的卢从德也骑着电瓶车,过来询问抢修进度。“上次停电停了20多个小时,店里的冷冻食品好多都坏了,损失了几千元。”他一边说一边摇头,“本来修路就影响了生意,现在这损失更承受不起了。”

施工单位抢工期

未提前办理施工许可

“电缆被挖断后,我们就介入了。”资阳市雁江区经科信局能源与环境资源综合利用股股长王其龙告诉记者,作为电力主管部门,该局已明确要求供电部门和施工单位加强沟通,明确施工区域的电缆走向及分布,并设置警戒线、埋设标志桩。

廖军却反馈,电力部门已同施工单位进行了多次沟通,但收效甚微。“我们向施工单位多次指明了电缆走向,并重新设置了电缆标示桩,拉上了‘电力通道、禁止开挖’的警示带。”廖军说,交涉过,但施工方‘野蛮施工’的现象仍频繁发生。

执法部门在前期调查中还发现,施工单位没有按规定提前办理电力施工许可。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的规定,在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进行作业,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王其龙表示,针对施工单位的违法行为,雁江区电力行政执法大队已向施工单位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责令其及时到主管部门办理电力施工许可证,并配合供电部门进行抢修工作,承担相关费用。

“项目要求12月15日前要完成雨污管网改造工程,目前工人正在通宵达旦赶工期,确保在规定日期完工。”施工单位现场代表廖飞告诉记者,现场施工确实有些着急,但施工单位也在极力避免发生此类事故,但他“不清楚哪里有电缆,指的时候也没有说清楚”。“我们已经安排人员向有关部门提交资料,正在办理电力施工许可证。”廖飞表示,如今电缆保护区内都已处于停工状态,“我们会等其他地方做完了,再根据要求安排施工。”

野蛮施工止不住?

违法成本需要提高

11月9日中午12时许,现场抢修告一段落,王其龙向施工单位负责人再次宣讲了有关法律规定,要求其及时整改到位,并建议住建等部门落实监督管理职责,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不少居民对此处理仍有疑虑:“不罚到位,能管好久?”

居民们的担心不无道理。野蛮施工屡禁不止,造成电力和给水、排水、燃气、通信等管线频繁“受伤”,在各地已是屡见不鲜。

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国内已发生了多起类似事件——

今年4月,国网重庆江北供电公司电力设备设施遭受多起外力破坏事件,导致辖区居民生活生产受影响;

今年8月,在广西玉林一工地内,施工单位在顶管作业造成燃气泄漏,严重影响两万余名市民正常用气;

11月3日,处于改造中的南充火车站前的铁欣路发生水管爆管,造成30多万市民用水受影响……

不过,要严惩施工单位,似乎不太容易。例如,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规定,未经批准或未采取安全措施,在电力设施周围或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爆破或其他作业,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作业、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违反条例规定,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省社科院教授胡光伟

这样的处罚,力度太小了!以批评教育为主的惩处,难以起到惩戒作用。建议在教育的基础上,适当提高违法成本、加大处罚力度。

应充分落实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可以通过建立“黑名单”、发出“红黄牌”等方式,让屡教不改的野蛮施工者“拉黑”、“出局”,严格督促施工单位合理、规范施工,让城市建设真正达到惠民、利民的作用。

记者发稿前了解到,滨江大道城市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已经结束,受影响的小区已经全部恢复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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