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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一企业单方面降薪?律师说法来源:问政四川  2020-06-17 08:46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杨琴)在家办公,工资只收到以往的80%。近日,有网友通过四川在线“问政四川”平台反映,崇州市一家居企业“单方面降薪”。四川在线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律师。

网友留言:

家居企业单方面降薪

网友通过“问政四川”平台反映表示,今年2月9日后,其所在的企业通知线上工作,后收到的薪资为实际薪资20%。

“3月下半月到公司复工,3月在家办公收到工资80%,皆是企业单方面降薪。”该网友称,询问公司得到的答复是:由于当地不允许企业疫情期间复工,所以线上复工都按未复工计算。

官方回复:

分歧较大建议劳动争议仲裁进行维权

6月8日,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此回复表示,崇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于2020年6月3日依法向成都市明珠家具(集团)有限公司下达了询问通知书,要求该公司限期提供用工资料。6月5日成都市明珠家具(集团)有限公司按期提交了相关资料,并对网友投诉的工资问题进行了陈述。

回复称,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对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事项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的程序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使用本法:…(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之规定,由于双方就网友的工资问题存在较大分歧,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关于网友反映的问题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进行维权。

律师说法:

企业若单方面降薪不合法

若网友反映的问题属实,企业能否单方面降薪?四川在线记者就此采访了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陈逢逢。

陈律师表示,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可调整薪酬,但企业单方面降薪不合法。据有关规定,企业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若企业无正当理由单方面降薪,属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员工可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足额支付工资,并有权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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