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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投诉】峨眉山市老年代步车乱象何时休?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7-05-26 16:51 待回复

峨眉山市城市交通资源已严重不足,乱象丛生,其中就包括“老年代步车”。老年代步车从未正确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人员通常无驾驶资质,车辆更无保险,俨然是道路上的移动定时炸弹。
现在的老年人代步车,大多是电动的,也有内燃机式的,有的型号时速能达到70公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三条,以及《机动车类型 术语和定义(GA802-2014)》3.2条规定,现在的老年代步车明显属于机动车范畴。
而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取得并正确悬挂号牌。至于驾驶者必须取得驾驶资质,车辆必须进行年检,购买交强险,这些就不用一一例举法律依据了。
而峨眉山市街道上行驶的代步车,大多悬挂了“老年协会”的号牌。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条有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不知“老年协会”的号牌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那是谁批准如此操作的?
由此可见,老年代步车并不是法律空白,大量的法律法规都涵盖了老年代步车领域。可我就此问题向峨眉山市市委、政府反映时,都得到了避重就轻、含糊其辞的回答,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峨眉道路乱象,以及管理者不作为,甚至乱作为?
恳请乐山市领导借助“护根行动”契机,整肃峨眉山市乃至整个乐山市的道路管理乱象,切实依法管车,依法治路,还乐山市人民一个健康有序安全的交通环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0-05-27 14:39

[color=#000000][b][font=黑体][size=15pt]办理情况:[/size][/font][/b][font=仿宋_GB2312][size=15pt]网友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省委刘奇葆书记留言反映南充市交通建设问题的留言,经市委刘宏建书记作出批示后,市交通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市交通局规划科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调查次处理情况回复如下:[/size][/font][/color]
[font=仿宋_GB2312][size=15pt][color=#000000](一)关于建议修建南充经蓬安、仪陇至巴中高速公路的问题。因四川省高速公路网布局规划已经规划并启动了成都至西充(李桥)至巴中高速公路,南充到巴中可通过南广高速至西充李桥立交上成都至西充至巴中高速公路直达。同时,为了解决营山、仪陇交通问题,我们正在会同广安等地积极争取规划建设重庆至广安至营山、仪陇至巴中高速公路。因此,从路网布局上看近期不可能再修建南充经蓬安、仪陇至巴中高速公路。[/color][/size][/font]
[font=仿宋_GB2312][size=15pt][color=#000000](二)关于建议缩短南大梁高速公路里程的问题。为了加快我市“县县通”高速公路建设进程,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尤其促进蓬安、营山两县经济发展,从长远来看,现布局对我市经济全面发展极为有利。[/color][/size][/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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