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泸州 » 市委书记杨林兴 » 合江县凤鸣镇仍然不准群众清帐生产队账目 !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贪腐 投诉】合江县凤鸣镇仍然不准群众清帐生产队账目 !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7-05-22 12:33 已回复

合江凤鸣镇新洋村10社群众反映凤鸣镇新洋村强压群众不准清查生产队账目,镇纪委书记骂群众滚出去后,村支书李俊梅、村长税思清被镇纪委宣布给予党内警告处分,5月6日合江县纪委一女工作人员来凤鸣调查了解账目和镇纪委书记骂群众一事,调查了解了新队长和社员代表,可没到群众中去调查了解。
时至今日生产队账目都没向群众公开,让群众清查具体开支情况,镇纪委书记反而说生产队的账目目前是亏损,老队长税思良私人还给生产队垫了两千多块,生产队暂时可以不用还先接帐以后再还。对此群众根本不相信生产队的钱被亏损完倒欠队长債,群众知道的账目如原来在生产队土地上建小纸厂,几年间都收取了承包费一万多,后来纸厂没干了又卖了一万多,生产队有10多亩集体土地私下以几百元一亩卖给社员使用,而领取的粮食直补也是生产队在领取。农网改造时收取了38户每户1000多元电表钱,而改造时出力气干活的村民至今没领到应得的工钱。
群众强烈要求尽快公布生产队详细开支账目,让群众参与核查清楚是否有问题,希望县纪委能公正全面深入群众调查了解,并将调查结果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合江县凤鸣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7-06-28 17:37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凤鸣镇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反馈如下:
一、关于从未向群众公布生产队收支账目问题
经查,新洋村10社2009年5月收得集体纸厂出售款10000元,被参与出售的社员代表陈某某将5000元存入他的个人账户,后一直被其占有。2014年6月16日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泸民申字第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凤鸣镇新洋村10社所有的集体资金5000元由陈某某负责返还,合江县人民法院已执行1000元,另外4000元仍未返还。
新洋村10社近几年基本无集体收入,至2017年3月31日,收支结余为1609.38元。收支情况按照每半年结账一次并公示的惯例,通过社员大会进行了公示。
二、关于不准群众清查生产队账目问题
根据个别群众反映新洋村十社账目不清,从2017年4月下旬开始,凤鸣镇组织镇财政所和新洋村村委会对该社近十年来的账目进行了清查。2017年4月26日、5月22日在新洋村十社召开群众大会进行财务收支公布,现场收集疑问答复群众。2017年6月1日,县纪委也就该社群众反映的问题再次召开群众大会进行了答复及政策宣传。
感谢您的留言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