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四川省简阳市三岔镇清庙村二组村民。我家在2003年申请了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项目进行了危房改造。因我家老房屋背靠滑坡且常年浸水被鉴定属于危险场地而接受政府指派的实地查看人员的建议而另外选址建房并获得了3000元(三千元)人民币的危房改造补贴。现在房屋建好已经十多年过去了,我们仍然没有领到新的房屋产权证、宅基地使用证和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而旧的房产证是1988年时登记的,房产证上只有属于户主一人的面积,无配偶和子孙的面积,且与危房改造后的房屋宅基地位置不符。请问,我们现在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