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富士康员工,已在成都富士康工作6年,至今已居住在高新西区顺江小区5年多时间,并办理了居住证,小孩也一直在高新西区顺江学校读小学,今年小学毕业,但是今年去合作街道办事处办理务工人员子女读书问题时,却被告知居住证不能作为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必须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表满一年才行,但是由于务工人员子女读书公告上没有这一要求,我们以前不知道,就没有去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表,因此被挡在了读书的大门之外,恳请政府能想办法解决,让我们务工人员子女也能在成都有书读,谢谢.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问题,经社会事业局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随迁子女入学,监护人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中心城区劳务合同、成都社保满一年、实际居住满一年证明材料,于2017年5月工作日到街道办提出申请。
以上情况已于2017年5月5日11时,与来信人联系,其表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