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您好,特别想咨询一下乐至小贝壳这样“随心所欲”的收费是否合理。本月一位新人(结婚)在小贝壳订下酒席,新人并未举办婚庆,但是需要酒店提供音响设备,酒店在承诺给新人提供音响设备且向新人承诺免费使用,但是却要向新人向外聘请的“主持人”收取名为“入场费”100元,请问一下,这个费用是否收得合法?且主持人在向酒店方咨询的时候,他们一位名叫“冯晓华”的女士,直接了当的回答,这个是他们酒店从开店以来(包括老店)就立下的规矩,并且态度强硬的回答,想投诉就投诉,无所谓。虽然说100块钱不多,但是却不理解这100收得是否合法,主持人没有和酒店有任何直接关系,用的设备也是新人在酒店面置办酒席时与酒店答成的协议,既然酒店向新人收取设备费,那么何来要主持人给100“入场费”的道理?也不知道关于“入场费”这一块是否有有关部门管理,也不知道“入场费”这一收取是否合法,(以上费用收取,均有聊天记录和通话录音作为凭证)还请领导核实。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