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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温江政府要求业主自己出钱办理房产证
2017-04-23 20:28:05
已回复
我是一名退休职工,干了一辈子,好不容易在四川成都市温江区柳城街办和平社区四组“柳城印象”小区买了一套76.31平方米的住宅,全款。2012年2月18日交房至今拿不到房产证。 2017年3月18日,我向有关部门进行了信访,今天(4月20日)收到《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非常失望。让我们业主去起诉开发商,拿到法院的裁决书后,业主再去政府有关部门交齐契税和大修基金费后再办理房产证。律师费、诉讼费、税费、维修资金费,这一大笔钱都要业主出。 政府有关部门没收到税费、维修资金费,这难道是我们业主的错吗?我们业主是一分钱不少交到了开发商手里的。这中间,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我们已经交清了该交的钱,不能再交了,房产证也该顺理成章的拿到手了。这个主张也是合理合法的。 恳请你们给我们做主,伸张正义。我们再也伤不起了。 备注:另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业主:周强国 联系电话:18180486738 2017-4-20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回复时间:2017-05-27 08:5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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