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退休职工,干了一辈子,好不容易在四川成都市温江区柳城街办和平社区四组“柳城印象”小区买了一套76.31平方米的住宅,全款。2012年2月18日交房至今拿不到房产证。
2017年3月18日,我向有关部门进行了信访,今天(4月20日)收到《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非常失望。让我们业主去起诉开发商,拿到法院的裁决书后,业主再去政府有关部门交齐契税和大修基金费后再办理房产证。律师费、诉讼费、税费、维修资金费,这一大笔钱都要业主出。
政府有关部门没收到税费、维修资金费,这难道是我们业主的错吗?我们业主是一分钱不少交到了开发商手里的。这中间,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我们已经交清了该交的钱,不能再交了,房产证也该顺理成章的拿到手了。这个主张也是合理合法的。
恳请你们给我们做主,伸张正义。我们再也伤不起了。
备注:另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业主:周强国
联系电话:18180486738
2017-4-20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后,我厅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转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核查处理。根据反馈情况,2017年5月15日温江区国土资源局已与你就反映事项进行了沟通解释。
感谢您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