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位普通村民。拥有一套全新的拆迁房原本是件开心事,但如果拆迁房的房产证一直拖延着拿不到,心情也自然不那么愉悦了。武侯区簇桥龙井桂苑拆迁安置房入住近8年无法办理产权,2009年拆迁时,有关部门承诺拆迁房交房后2年内办理房产证。但从2010年交房至今已整整7年,用于办理房产证的所有资料原件也都交上去2年了(包括公证资料),至今仍然没有办到房产证。办事效率如此?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拿到房产证?承诺还算数不?普通公民的权利还能得到保障吗?希望领导能为民落实!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