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四号线二期在光华大道三段凤凰大街涌泉段空载运行时产生巨大振动和低频噪音严重扰民。本人小区在温江彩叠园1B期,靠近光华大道。自四号线二期空载开始,从早上六点到晚上12点都要遭受地铁通过产生的振动和低频噪音。而投诉到12345,地铁公司却只回复符合国家标准来敷衍我们小区居民。同时按照他们说的《JGJ/T 170-2009 城市轨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将我们小区和工业区划分到同一个标准,而不是把我们当居民区看待,把振动限值提高了5db,提高到70db以上,该标准也说了当振动超过70db就会对人的睡眠产生影响,那么为什么要把我们和工业区同等比较。同时12345上面市环保局回复说地铁轨道离我们小区只有21米,光华大道那么宽,偏偏就在我们小区楼下绿化带修?请问环评报告怎么通过的?按照当时环评报告预测最大值是74.7,只采取中等减震措施减少8分贝,那个如果地铁公司工作到位,实测的最大值不应该超过66db才对。可是现在有数据显示白天最大值77db,这连环评标准都达不到,地铁公司却说复核标准。减振措施在哪里?采取了中等减振,这还有77db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