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市长: 您好。我以前在成都简阳上班,一直在简阳交纳社保(已超过两年,公司原因拖欠过社保,离职时已补齐),17年3月离职,4月在成都郫县上班,期间社保未断缴,但现在郫县工作的公司社保未缴满两年,请问,我是否有在郫县买房的资格(非成都户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