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领导,我在成都创立公司五年,纳税五年,想安居成都,但社保和户口均不合格,请问可以用纳税资格买房不?
收到网友求助后,四川在线记者联系了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该管理局相关部门对此回复:3月23日后,新购买住房的,不再以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作为购房资格认定条件。在成都限购区域创立公司的市民,可以提供连续24个月以上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以个人名义新购1套住房,也可以公司名义新购买1套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