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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仙海区管委会我对你们意见很大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7-02-27 16:08 已回复

尊敬绵阳市委书记:
我是仙海区的一位普通农民群众,我对我们仙海区的管委会几点工作制度有很大意见,想问下您,仙海区管委会的做法是否合理:
一、针对农村低保,又特别是残疾人士,每年每个村都要组织民主评选,当然这个做法很好。但是据我了了解管委会给每个村下达了几个指标,而村又给每个队下达了几个人的指标。但是这样到最后的是国家的扶贫政策不能更好的体现出救济扶贫的真正意图。比如每个村,每个队的经济发展状况根本不一样,一些队上二级残疾以上人的就有几个,试问这样划分指标如何帮助更加需要帮助的困难,尤其是残疾人士。
建议政府取消这种不合理的划分,统计一下整个仙海区残疾人,尤其是二级以上的残疾人士,把这些名额排除在指标范围以外,然后在给每个队划分指标,这样科学合理点。
二、现在农村新结婚的,想和自己的爸妈把户口分开,在仙海区,为啥有要求有两栋房子,还要要求两栋房子不一起这一点的要求,试问一下,政策的制定是不是要合符大多数群众的利益要求和需要,就这一点仙海区管委会和派出所照成了把极个别人的利益凌驾于绝大多数的群众之上,试问这样做的效果是什么?仙海区管委会为啥要这样做?
尊敬的绵阳市委书记和其他领导,如上反映绝对属实。请求政府给与公开回复。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网络新闻发言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7-03-01 09:06

网友:
你好!
你反映的情况,我们已转仙海区关注。

绵阳市网络新闻发言人
2017年3月1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仙海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分局沉抗派出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7-03-14 14:30

网友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您信中反映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农村低保和重度残疾人保障的问题。近年来,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相关政策,我区农村低保工作坚持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只要符合低保条件的,只要履行了个人申请、村(居)评议、业务部门审核,并经过公示无异议的群众,均全部纳入,没有名额限制。对于已持有1、2级残疾证的重度残疾群众,我局按照“量服”平台中的名单,根据国家、省、市关于重度残疾人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其本人不需要申请。故不存在你反映的给村上下农村低保指标,二级以上的重度残疾人也要进行评议公示等问题。
二、关于农村新婚后分户的问题。省厅下发的工作规范〔2015〕19号和绵游公治〔2014〕40号文件关于分户的规范要求如下:分户要求本人成年已婚(未婚要求达到婚龄)且具备独立固定的居住场所方可分户。农村分户还需具备另炉起伙、生活自主,不独立起伙的不得分户以及要有相对固定的、可以独自关门上锁的居住空间,而活动平房、临时借房、单元套房中分住一间、违章搭建临时篷房等情况都不得分户。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不得与子女分户。
我所严格按照上述文件规范要求执行办理分户业务。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必须由本人申请,新、旧户主签订分户协议,由所在村、社签字盖章,同时提供房屋照片,经区住建局证实分户申请人的房屋居住情况后,在派出所户籍室领取分户申请表,村(社)和乡镇、管委会同意,经派出所分管所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
为贯彻执行好相关政策,管委会要求,在户政管理工作中,各部门要按程序、按规则、按要求依法办事,相关部门要依法配合,如实办理,严格实行倒查机制。
感谢您对我区社会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欢迎到区社发局和沉抗派出所咨询。

仙海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分局沉抗派出所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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