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人常年在外地工作,户口还在井研,希望按照四川省选举工作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在工作地点参加选举活动。请问何时何地何种方式可以开具我本人的选民资格证明呢?注:第十九条 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进行登记。具体规定如下: (一)机关、团体、工矿、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的人员、在校学生在所在单位进行登记。 我现在工作地点为机关单位,符合第十九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