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凤乡换届选举前选民登记未通知到我本人,之后家人询问选票去处,已经被村干部代投。
我常年在外工作,即使代投也应当是将选票给予家人,由我本人委托家人代投。
高凤乡环节选举的投票中,也涉及明码标价拉票贿选,望彻底整治村霸村腐情况。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我乡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高凤乡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自2017年1月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以来,各环节和流程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进行,严把“推选关、登记关、提名关、选举关”,依法、有序推进。
各村(社区)选委会在开展选民登记和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后都及时将名单进行了张榜公布,接受选民的监督,充分保障选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在登记选民名单和委托投票名单公布后,各村(社区)选委会在规定期限内都未收到选民提出的异议。
同时,我乡严肃换届纪律,对拉票贿选行为实行“零容忍”。乡党委、政府在加大警示教育的同时,充分发挥乡村(社区)换届选举风气巡回督查组、民情观察员的监督作用,对换届选举进行全程、实时监督,确保换届选举公正、公开、透明。在选举期间,各村(社区)都严格按照委托投票相关规定执行,乡村(社区)换届选举领导小组也未发现拉票贿选的行为。
感谢您对我乡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的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