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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投诉】成都高新区东方希望天祥广场开发商违约欺诈业主!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5-12-04 15:24 已回复

书记你好!

我于2013年购买了成都市高新区东方希望天祥广场的写字楼物业,今年6月底,开发商通知我们业主去收房。到现场后发现了一系列的问题,根本达不到合同约定的交房标准,后续同其他业主一块跟开发商代表书面、当面口头协商若干次,到现在也没有结果,开发商只是一味的拖延时间,不做出任何实质性的解决方案。

相对于财大气粗的开发商,我们众多中小业主就成了弱势的一方,还请书记关注此事,为老百姓撑腰维权!

问题一:空调入户管路未铺设。

“东方希望天祥广场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最后一页第四条明确规定,中央空调水管和风机盘管末端每个销售单元必须安装到位,而开发商完全没有做到。

问题二:架空地板未铺设,地面也未找平。

“东方希望天祥广场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第四页明确规定,地面“预留架空地板”,而开发商也是完全没有做到。

问题三:截至到11月底,写字楼配套部分还处于施工未完成状态,无法入驻或出租。

2015年6月30号通知交房到现在,地下车库还在施工、电梯经常不通、配套通讯设施不到位,楼里面没法接打电话。

问题四:写字楼房间的电量配置严重不足,还要业主自己掏钱扩大电容。

问题五:物业没有服务理念,总是以管理者心态对待业主,没有服务思想,如不收快递等。已经出现物业保安围攻业主的事情,非常恶劣!

问题六:物业强制业主使用他们指定的消防和空调公司。且空调和消防的报价比外面正常价格都高。

问题七:违背购房时的承诺,到目前为止完全不对楼盘进行广告宣传配合业主出租,只知道打电话催业主收房缴纳尾款,而没有其他作为!且存在以上实际问题,导致业主无法出租,自用的办公连电话都接不了没法正常办公!!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7-02-15 15:16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东方希望天祥广场开发商违约欺诈业主的问题,经规划建设局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东方希望天祥广场未达到合同约定交付条件,空调入户管、架空地板未铺设,配套设施不到位问题。规划建设局房产处工作人员已要求开发商严格按照《购房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如双方对《购房合同》中约定交付条款有异议的,建议合同双方进行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关于市民反映物业没有服务理念,没有服务思想,不代收快递问题。规划建设局房产处工作人员已要求东方希望天祥广场物业经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加强物业从业人员服务意识。物业公司应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如超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服务范围,市民需物业代收包裹的,可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关于市民反映物业强制业主使用他们指定的消防和空调安装公司问题。规划建设局房产处工作人员已告知物业经理,按照成都市房管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中装饰装修的监督服务行为的通知》的规定,装修人有权自主选择装饰装修企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同时,装修人的室内装修行为不得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房屋装饰装修协议》中的禁止行为。关于市民反映开发商违背购房时的承诺,不对楼盘进行广告宣传问题。如市民有纸质承诺资料,建议与开发商进行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涉及虚假宣传的,可拨打85194110向高新区工商执法部门反映。如有疑问,建议可电话咨询高新区规划建设局房管处85339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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