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泓大房地产有限公司收取我的买房定金后,在我不知情未解约情况下,将房屋另售他人。我要求该公司赔偿我双倍定金,同时房管局应对其公司及销售人员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相关信息——出卖人:金堂泓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认购人:何双江。认购“鹭洲城邦”小区二期3幢1单元3层5号。认购定金:¥5000元。销售代表:唐晓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