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省级政府部门 » 省政府组成部门 » 教育厅 » 高县教师违约金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教育 咨询】高县教师违约金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6-12-20 13:49 已回复

我是2014年加入高县教育系统的一名教师 在教育局组织下签订了合同 试用期一年 共5年 合同后面有一张A4纸打印的双方约定事项 按照此约定事项 即使试用期辞职也需要支付5.7万元 违约金加经济损失。试用期我工资才1600多。请问这样的约定合理吗?经济损失是补偿性质的,而高县的却是惩罚性质的。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教育厅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7-01-18 09:47

为了更清楚了解实际情况,便于我们调查处理,请发帖人主动与高县教育行政部门取得联系,联系电话:0831--5416946,感谢大家对四川省教育厅工作的支持。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