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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咨询】2016年12月6日天回镇警察暴力执法事件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6-12-06 16:34 已回复

警察暴力执法事件,事情发生在昨晚(2016年12月05日)八点多,事发地点在金牛区天回镇玉垒路,施暴警察名戴兴剑(音译)警号JF221108,二十七八岁左右,被施暴者是我幺爸。昨晚幺爸骑着摩托车正常回家行至川陕路与玉垒路接口处,被警察拦下查酒驾,幺爸并未喝酒也并没有拒绝调查,却被警察用警棍打到右眼暴血,右眼球下有一条口子,里面的组织也外露了出来。
检查和住院有警察陪同,但是检查报告至今也没拿到也不知道能不能拿到。昨晚我们和第五分局沟通到临晨,我们想知道施暴警察的名字,这对受害者家属来说是最基本的要求,但一直被金牛区第五派出所的警察推脱,说此警察因公出现这样的事情,警察无权处置警察,要走正常程序,敢问你们的正常程序是什么?受害家属报了警,带走了施暴者,然而施暴者却没被审讯、做笔录、做任何调查,甚至连家属要求知道此施暴警察的身份都遭到拒绝。如果施暴者不是警察只是普通人,这种情况是不是就是不配合调查呢?为什么把这个情况换到警察身上,就是受害家属无权知道了?什么时候警察这个公职变成了罪行的保护伞了?
在昨晚的沟通过程中,派出所的警察一直避重就轻地我们强调的问题,是关于医疗费用的问题,这是毫无置疑的问题。我们作为受害者家属,更关心的是是对于警察渎职这种严重问题的处理方式!因为如果这是一起因私人恩怨引起的简单的民事纠纷,那这是很普通的案件,关键在于,这位施暴者不是普通人,他是警察!人民警察!为人民的警察!然而现在他的所作所为完全亵渎了警察这个公职,侮辱了中国的法律,这样的行为是必须受到公众的检讨和制度上的酌情处罚的。施暴警察昨晚一度保持缄默,从始至终没有一句解释、对不起,全程全是警队的警察讲话,所以最后他的名字是我们在警局僵持到凌晨,不管不顾问到的,不知道对不对,但作为受害者家属,这是我们仅知道的关于施暴警察的几个鲜少的信息。
第五分局昨晚以会处理的说法结束了我们的诉求,截止今天(2016年12月06日)中午一点,受害家属并没接到警局的任何告知,我们不清楚他们处理这件事情的流程;我们也不清楚施暴警察现在是否被停职调查,还是仍然像没事发生一样继续在岗;我们更不知道这样一起性质恶劣的暴力执法案件的结果会不会被埋没于人潮,我们只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能够公正、透明的处理这件案子。还我们一个客观公众的说法,让暴力执法警察受到应有的处罚。(图片上传多次不成功,请联系电话)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公安厅信访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6-12-30 11:32

梁小七同志您好!
您反映的“2016年12月6日天回镇警察暴力执法事件”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成都市交警五分局已就责任人员按管理规定作出处理,事后就民事赔偿问题,也与当事人严德才达成一致。
请您继续关注、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感谢您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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