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我停在南湾国际(一号桥头)车位上的车前挡风玻璃,不知是谁用酒瓶砸烂。我们先不说保险公司赔不赔,停车收费理所当然,车辆损失该不该承担责任?
“匿名网友”,您好!
近日您在《问政四川》栏目反映“车停车位上,交了两元钱,车辆损失该谁负”情况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庚即安排工作人员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负责“南湾国际”(一号桥头)停车收费管理的公司为巴中市全安停车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按照相关物价收费标准,收取一定的数额的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服务费。
您于2016年10月17日上午将车辆停放至“南湾国际”(一号桥头)路边停车位,告知停车管理人员将在两三小时内驶离,并缴纳费用2元。但您实际取车时间为2016年10月18日早上,在准备驶离时发现车前窗玻璃出现裂痕,停车管理人员在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与您向公安机关报警。
目前,巴中市全安停车管理有限公司积极配合调查,建议您等候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或者要求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