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会理县果园乡南郊村的一名村民,因为城市规划的事情,我们村所有的土地包括责任承包田和自留都被征收了,按照6万每亩的价格,除此之外的补偿只有每月100多元的生活补助。
一个五六口人的家里,土地也没有一亩,所以每户人得到的补偿就是两三万左右。
虽然土地属于国家,政府想收回就收回,我们农民不可能跟政府对着干,也没有这个能力,在政府面前我们农民就像待宰的羔羊一样没有任何反抗的能力,但是每个月100多块的生活补助,我想问一下,在现在这个社会有什么作用吗,只是一个象征作用吗?
希望政府能给我们农民一些希望,不管是养老保险还是失业农民工作上的安排,至少给个态度。
来这儿主要是想要咨询一下这样的征收处理情况是否合理,希望上级领导能给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