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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咨询】我们想改善住房条件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6-09-20 11:53 已回复

我们现在住五津东路33到67号,房龄已经38左右,又经过两次地震,巳经有了裂缝,已经成了危房,我们住在里面随时担心房屋倒塌,对我们造成伤害,我们希望各位领导把我们的房屋重新改造,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房管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7-01-26 14:35

市民,您好!收到您反映的危房改造问题的来信后,经批转房管局办理,现回复如下:棚户区改造条件为房屋经鉴定影响安全必须拆除的危房、成新率低或破损率高、使用功能或配套设施不齐全,卫生环境差,治安和消防隐患大,基础设施落后等。居住区住户住房满足棚户区改造条件的可以向社区反映,由社区征求收集群众改造意愿,意愿调查同意率达95%以上的,再进行下一步工作。新津县五津东路33到67号暂未列入棚户区改造范围。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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