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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投诉】家中房屋竟被偷偷拆掉、没有得到任何赔偿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6-09-19 01:03 待回复

家中房屋竟被偷偷拆掉、没有得到任何赔偿


    我是马边县中坝街103号住户  我是名高中生,现年17岁。
    中坝街103号木结构房屋的历史,1971年马边发生大地震后自建房屋1973年我自己出资平整的地面,第一次是用石灰,第二次是用水泥。当时我家居住人口是10人,由于人口多,自己又出资到黄连山林场买木料,在原有房屋基础上自建楼板和在外面空坝上修建厨房,增加面积近60平米。以后我家自己也多次出资、进行了维修。

理由一:2016年9月9日,我还在外地求学,母亲也陪我出来打工不在老家、今天下午邻居打来电话说我家房子被政府拆迁办的拆了,所有家具、床、衣柜、平柜、冰柜、冰箱、楼板、到处扔,没人看管,任人争抢、请问马边县县委、政府为什么不经我家同意,私自拆了我家房屋。请问和谐社会咋个讲?我的私有财产如何保护?至今没有任何赔偿
理由二:马住建文件说我家已经同意搬迁,并且同意政府只给350.00元每平米的拆迁赔偿,事实是政府从来就没有派人到过我家,征询关于拆迁我家房子的事情,只是到了2016年8月份发个搬迁通知给我家,喊我家搬迁。
    理由三:马边县政府拆迁办对我于1973年期间自己建造的房屋,应该算我私有财产,不进行丈量。是何道理?是要黑办我,不经我家同意,趁我在外地求学,悄悄就把房子给我拆了。并给我扣上“钉子户”的罪名。
   

提如下请求:
     对我自己建造的房屋给予丈量,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给予补偿。此请求已经呈给马边县县委书记郭正强、县长沙万强,但是至今没有得到任何县长、书记的回复,房子已经被政府拆迁办于2016年9月9日在没有书面通知的情况下拆了。

我该怎么办?

                                     马边县中坝街103号住户
                                        201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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