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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咨询】计划生育机构改革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6-09-14 09:13 已回复

尊敬的区委书记:2015涪城计生机改,你们承诺的计生站工作人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后,社保缴费比例和方式不变,经费口径不变,然而不到半年都改变了,望你们取信于民,守承诺,涪城计生人。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网络新闻发言人 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6-09-14 20:15

网友:
你好,该情况已转交涪城区关注。谢谢。

绵阳市网络新闻发言人
2016年9月14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 涪城网络发言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6-09-14 21:06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区卫计局关注。
谢谢!
涪城网络发言人
2016年9月14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涪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6-09-26 14:5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乡镇计生站与乡镇卫生院整合后社保缴费比例和方式改变的问题已收悉,涪城区卫计局高度重视,立即针对你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5年12月,按照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实施意见》(川卫办发〔2014〕449号)和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涪城区优化整合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绵涪府办发〔2015〕35号)文件精神,将原涪城区7个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人员就地就近划入乡镇卫生院工作。为稳妥推进机构改革,顺利完成计划生育服务站和乡镇卫生院的优化整合工作,区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对原涪城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人员承诺了“三不变”,即上班时间不变、上班地点不变、原待遇不变。
从机构整合至今已近10个月,运行良好,现已达到完全融合,对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涪城区卫计局坚持“职工无小事”和“以人为本”的原则,主动协调各方,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全力确保每个职工认真工作并开心生活。
二、处理情况
您提出的乡镇计生站与乡镇卫生院合并后社保缴费比例和方式改变的问题,经核实,原涪城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人员在机构整合前,在购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还参照公务员身份购买了公务员医疗补助;机构整合后,涪城区社保局要求原涪城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人员按照现所在单位的事业身份购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能继续购买公务员医疗补助,这直接影响到原涪城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人员生病住院的报销比例。针对此问题,涪城区卫计局和涪城区社保局还进行了专题协商研究,因现在只有行政机构或公务员身份才能购买公务员医疗补助,按照现社保政策,无法继续为原涪城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人员购买公务员医疗补助,希望您理解,感谢您对卫计改革工作的大力支持,祝您开心愉快!


绵阳市涪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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