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您好,我是彭山区江口镇永利村6组村民张兴卫,眉山市“四箭齐发”之一岷东大道途经本组,其间征用本组土地并有部分社保名额,但由于其土地款分配方案在并沒有取得全部村民同意并签字的情况下,最终谁的土地谁便拥有土地款。我74岁母亲当时分配到一份社保名额,并且公示通过并上网。但由于山区经济基础薄弱,家庭困难,因而未曾及时购买,今年7月,致电江囗劳保所准备购买,但劳保所負责人称需社保局通知才行,其后电话咨询社保保局,称可以拿户口薄到社保局查证,8月3日,本人拿户口薄到社保局养老保险股询问,一“眼哥”答服需国土局土地批服并江口劳保所统一办理,最终不了了之。因而我想请问书记,难道办理我母亲杜保真的有那么难吗?无路可走之际,只能向你求助并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