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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 投诉】绵阳毅德商贸城水上乐园安全无保障忽悠家属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6-07-20 20:19 已回复

1、7月2日下午2点过进入毅德商贸城水上乐园游玩。2点58分,就在玩一个冲关项目时,我在一个2米多高的平台跳向下一个平台,受伤了。当时发现受伤就急忙叫救生员,可是救生员呢,救生岗位上空无一人。我们是来消费的,我们的安全怎么给与我们保障啊??很长时间以后在同行游玩的朋友呼救下,才有一个戴着草帽的人,慢悠悠的走过来询问我们出了什么事。
2、忽悠伤者及家属。事发当晚,为阻止家属报案,对方公司人员对家属以及伤员进行忽悠声称第二天有保险公司来定责任划分。第二天保险公司确实来医院了,只是简单询问纪录了。后来网上查询才知道他们根本就是忽悠我们,保险公司根本没有责任划分的权力,能够进行责任划分的只有安监部门。…丑陋商家……忽悠家属、推卸责任……
3、企图销毁证据,难以自圆其说。第二天下午,家属到达事发现场,以父母远在几百公里外需要事发视频,向对方提出要求查看视频监控,对方现场负责人声称视频监控3天后就自动抹掉了,可是可是我们并没有超过3天时间啊!不知道他们企图遮掩什么,在对方无法自圆其说的情况下,在我们提出不给看就立马报警的时候,对方又说向公司领导请示一下。严重怀疑对方在企图遮掩、想要销毁视频监控。作为事故场所方,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发生事故要立即保存现场相关证据,而对方发生事故后就一直企图遮掩事实、销毁证据。
4、视频呈现,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无救生员、安全员,无告知,无警示。在父母家属的强烈要求下,看见了事发视频监控。
1、视频监控显示无监护的小孩随意玩耍,园方视若罔闻,全然不管,没有安全管理怎么能够来管理呢。
2、园方没有救生员,救生岗位形同虚设。
3、对方辩解戴草帽的就是他们救生员,但是国家明文规定,救生员、安全员必须着装统一易于识别,必须持国家相关部门执业救生员证、安全员证。
4、游玩项目无人管理、游客混乱,在此情况下当时水上乐园项目,场面相当混乱,设备在众多游客的推动作用下,左右晃动严重,无人制止。
5、游客受伤,园方根本不知,伤者在没有推,没有拉的正常游玩下,发现受伤立即呼叫救生员,周边根本没有救生员,在朋友的呼叫求救下,一个戴草帽的人就只是来询问了一下,伤者提出让把担架拿来,对方直接回复没有。
6、不管给我们视频,就别以为我们自己没有照片。照片显示,水上乐园方安全管理混乱,救生岗形同虚设,消费者安全全然无保障可谈。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网络新闻发言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6-07-21 09:28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转涪城区关注并回复。
绵阳市网络新闻发言人
2016年7月21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涪城网络发言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6-07-21 11:08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石塘镇关注。
谢谢!
涪城网络发言人
2016年7月21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 涪城石塘镇网络发言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6-07-22 09:19

网友:
您好!
2016年7月8日上午,我镇相关人员会同涪城区安监局执法大队和石塘派出所相关负责人,对该水上项目进行了现场安全执法检查,就该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了整改;2016年7月20日,涪城区教体局相关人员也对该项目提出整改要求,目前该水上冲关项目处于停业整改中。
2016年7月21日,我镇相关工作人员会同涪城区教体局、园区管委会相关人员积极搭建司法调解平台,镇大调解中心依法依规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司法调解。我镇为双方协调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双方委托当事人,经过司法现场资料举证初步达成共识,由水上项目负责人暂时垫付受伤当事人一定医疗费用;二是因受伤当事人还在医院治疗中,按照司法程序需当事人伤愈后,出具医学康复证明我镇将组织司法调解终结;三是双方委托当事人对我镇司法调解无异议,对上述事项均同意后签字认可。若双方委托当事人对我镇大调解中心司法调解有异议,我镇将终止该事件协调受理。建议通过上级人民法院司法途径维护自己正当权益,辖区政府将做好相关工作。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涪城石塘镇网络发言人
201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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