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书记您好:
我名谢爱武,女,汉族,系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护士,本人5月份退休,单位不按现在的工资给我退算,按2014年基本工资算,请问合理吗?我相继找了多个主管部门,都拿不出任何依据,书记大人,这关系到我退休后的生活问题,请政府能够为一名在卫生事业上贡献一生的小民,能让我退休后,老有所养,安度晚年,谢谢。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人社局关注并回复。
绵阳网络新闻发言人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