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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关于四川省人民医院收取费用与发票金额不一
2024-05-17 15:34:27
已回复

本人家人于2024年5月15日到四川省人民医院本部进行术前检测,收费1369.84,第二天入院草堂院区收费5000元,第三天草堂院区出院办理结算,退费1389.89,实际自费一共4979.95,结算单显示个人自付4670.11,对应的发票同样显示个人自付4670.11,存在309.84的误差,经过多方询问告知该309.84是不能报销的费用,如果需要该部分的发票则需要专门到四川省人民医院本部进行打印。

投诉内容如下:

1、费用核算存在漏洞,导致实际支付费用和发票金额不一致,并且未告知病人,如果病人不去计算根本不能发现该笔费用存在问题,导致病人在后续的商业医疗保险报销上存在损失。

2、当本人发现存在309.84无发票时,经询问各方,发现不能在草堂院区进行开票,还需要专门到本部进行开票,未考虑病人权益,导致病人在生病的状态下来回折腾,花费时间精力处理医院导致的问题。

诉求:开具发票并邮寄给本人。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卫健委
回复时间:2024-05-17 17: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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