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和华园作为一个20年的老小区,车位不足是长期存在的问题,小区仅有70多个地面停车位,但小区共有300多户业主。因为一些历史问题,小区这70多个车位长期被部分先有车的业主霸占,更有部分业主将房屋出租后私下交易车位使用权,收取费用,完全不顾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则小区内的地面停车位应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霸占车位的业主不可能购买或租赁车位,更无权长期霸占,但实际却是他们心安理得的长期霸占车位,不愿意接受任何沟通调解,且态度嚣张。他们长期霸占车位的行为是否已经涉嫌违法?
作为后续入住的业主和买车较晚的业主,诉求并不是剥夺现霸占车位业主的车位使用权利,仅仅是想通过更加合理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确定车位分配使用,比如通过定期摇号等公开方式来确定车位使用人,以维护自身的合理合法的权益。
小区车位问题,现在已经非常尖锐,小区业主的矛盾也日益激化,已有业主提出“停车堵门,大家都不要停的”这种极端处理方式。如果这个问题再得不到妥善的解决,真到这一步,势必将再次激化矛盾,甚至上升到大规模肢体冲突,事件影响将更加恶劣。
前段时间因业委会换届,这个事情被搁置,现在小区业委会已经换届完成,希望社区街道能尽快指导监督业委会积极解决这个问题。不要让矛盾进一步激化。真正保护每位小区每位业主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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