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何书记你好:
我是上西女皇路社区的居民,现有位于上西女皇路社区四川河汇竹材有限公司附近的集体用地,该地块由上西女皇路社区以每年3.2万元
出租给私人吴某 ,
出租合同约定该土地的土地用途只能用于仓库,存储,加工。现吴某改变土地用途,即将把该地以每年12万元的价格转租给水电
五局驾校用于驾校训练场使用,吴某并未按相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许可证,且该地用作驾校训练场也不符合现有的土地规划,
现水电五局驾校工作人员对该地块已开始进行前期的测量工作。望何书记责成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对这种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滥用土地是违规行为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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