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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新版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咨询
2024-05-10 22: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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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高价出售返租商铺后拒不按合同返租,并转移资产逃避债务变成法院执行下的老赖,业主在还贷压力下只得将空了几年的商铺收回自行出租,租金却低至10元/平米,开发商变相内定(法人股东现金流高度交叉)的物业公司却向业主强制收取高达8元/平米的物业费,如物业费少交或拒交就断掉业主的转供电。物业公司称开发商与业主签订有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依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前期协议向业主收取高价物业费符合法律法规,再大的领导来了都改变不了。我想请领导回复一下,2024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版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如何修正前面这一类对商铺业主极其不公平的遗留下的霸王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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