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留言:
1099
条
最新回复:
1816
条
首页
问政热点
最新回复
问政调查
问省直机关
问市州区县
登录
问政四川
新版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咨询
网友留言
[投诉]
新版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咨询
2024-05-10 22:08:56
未回复
开发商高价出售返租商铺后拒不按合同返租,并转移资产逃避债务变成法院执行下的老赖,业主在还贷压力下只得将空了几年的商铺收回自行出租,租金却低至10元/平米,开发商变相内定(法人股东现金流高度交叉)的物业公司却向业主强制收取高达8元/平米的物业费,如物业费少交或拒交就断掉业主的转供电。物业公司称开发商与业主签订有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依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前期协议向业主收取高价物业费符合法律法规,再大的领导来了都改变不了。我想请领导回复一下,2024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版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如何修正前面这一类对商铺业主极其不公平的遗留下的霸王条规?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
[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注:办结回复后10天内网友未评价,将默认网友对该回复“满意”。
手机号
免费获取验证码
验证码
满意度
不满意
满意
添加图片
最多上传三张图片,每张图片小于10MB (可用扩展名:jpg,gif,png,jpeg)
评价内容
确认无误,提交
(必填,请清晰叙述,控制字数在2000字内)
* 请勿在正文中留下您的联系电话、住址及真实姓名等个人资料。
* 您可以注册成为留言板正式用户,将个人联系方式进行登记,以方便留言办理单位及时与您取得联系。
* 注册正式用户,给您更多便利:
·登录后可随时查询回复情况
·安全地告诉地方领导您的联系方式
·留言办理单位可与您站内短信联络
同领域留言
更多>>
同类别留言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