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遂宁市金桥镇天鹅湖小区的一名业主,这次天鹅湖小区在第二次推动成立业委会过程中,管委会刘强独断专行,好大喜功,罔顾民法典及物业管理条例明确业委会是业主的自治组织,政府只是指导而不是主导的原则,暗箱操作,’为了推动而推动,不管条件及小区情况,比第一次筹备组启动推行的过程更加不透明,更加不民主,更加武断专行,以至于公布的名单里有违法违规的人员,严重违反小区管理规约的成员进入了筹备组。业委会是小区业主自治机构,是业主自己说了算,不是管委会说了算,这样的结果我们业主不认可,请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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