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留言:
963
条
最新回复:
2017
条
首页
问政热点
最新回复
问政调查
问省直机关
问市州区县
登录
问政四川
举报新鸿兴阳光实业公司未按实足额缴纳公积
网友留言
[投诉]
举报新鸿兴阳光实业公司未按实足额缴纳公积
2024-05-08 11:22:45
已回复
本人就职于四川新鸿兴阳光实业有限公司,本人入职以来,公司均未按实际工资缴纳公积金,本人税前工资为14000余元,实际缴纳公司部分不足100元,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和第二十条,公司缴纳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凉山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4-05-08 11:40:33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2024-05-27 11:44:34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
[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注:办结回复后10天内网友未评价,将默认网友对该回复“满意”。
手机号
免费获取验证码
验证码
满意度
不满意
满意
添加图片
最多上传三张图片,每张图片小于10MB (可用扩展名:jpg,gif,png,jpeg)
评价内容
确认无误,提交
(必填,请清晰叙述,控制字数在2000字内)
* 请勿在正文中留下您的联系电话、住址及真实姓名等个人资料。
* 您可以注册成为留言板正式用户,将个人联系方式进行登记,以方便留言办理单位及时与您取得联系。
* 注册正式用户,给您更多便利:
·登录后可随时查询回复情况
·安全地告诉地方领导您的联系方式
·留言办理单位可与您站内短信联络
同领域留言
更多>>
同类别留言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