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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投诉四川网贸港违规设立格子铺诈骗业主
2024-05-07 13:5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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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集体投诉举报四川网贸港置业公司恶意设立格子铺骗局,诈骗业主;投诉举报仁寿县住建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失职渎职。

第一、四川省重点项目到底修在了哪里的问题线索。

四川省2014、2015年重点项目之一的“西南it产业园及电子商务基地”,国家总投资19.7亿,主要用于电商仓储物流和电商体验。地址在仁寿县文林镇兴业路1号,责任主体是眉山市政府,业主单位是四川网贸港置业公司。

今天这个项目现场,共有六栋楼房,都是26层。一至三层是商铺,三层以上是商品房。一、二、四栋的商铺是出租经营状态,五、六、七栋的商铺,是闲置状态,但均与“电商仓储物流和电商体验”毫不相干。仅在旁边的一间低矮的临时建筑物外墙上,贴有"西南网贸港网商孵化创业基地、网商网货仓储物流中心"几个大字。我们质疑,难道这栋简陋的临时建筑物,就是19.7亿的国家专项资金修建的项目?近20亿的巨额资金,流去了哪里?项目审计又是如何通过的?这里面到底有没有问题,涉事单位需要向社会公众做出解释。

第二、四川网贸港开发商诈骗业主的十个问题线索,以及相牵连的仁寿住建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场监督局等职能部门失职渎职,违规违纪的问题线索。

1、从2018年始,网贸港在对外销售四栋六栋的商铺时。各种宣传资料,微信公众号视频都宣传:

①项目为省重点项目。

②有仁寿眉山四川三级政府支持。

③有川发展注资。

④有沃尔玛、王府井百货、苏宁电器等大量知名商家签约入驻。

⑤商业定位是海洋世界、女装潮流广场。

⑥带租约销售。

这些宣传内容具体明确,让当初的投资者,对房屋的认知产生了重大影响,构成了事实上的合同内容。根据最高院公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只要销售广告中开发商对其项目进行说明及作出的承诺,对当事人订立合同有重大影响的,视为要约,双方签订合同后,应当视为合同内容。

我们认为,开发商的广告宣传,已经构成了合同内容,这些承诺今天来看,完全是虚假宣传,是公然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开发商合同违约。

2、国家住建部早在2017年4月21日发文,明令禁止任何虚拟划线,无实体墙的格子铺销售。而且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规定,不允许售后返租,分割拆零的销售模式。网贸港开发商明知故犯,仁寿监管部门是失职的。

3、在履行合同的三年期间,开发商不断修改合同,以办产权证,要换网签合同为由,偷梁换柱,骗走所有业主的原始合同。在网签合同中,利用业主的信任与疏忽,单方面私自更改合同内容,为实施恶意欺诈,设置层层防火墙。

4、在原始合同中,公摊是合规的,而网签合同却变成了45%的公摊,还有3%的偏差。开发商连公摊面积都出售了,公然虚设公摊,弄虚作假。

5、全款业主交的办产权证的税费,被开发商挪用,至今没有按承诺如期如数交到税务局,导致业主拿不到契税发票。让人匪夷所思的是,2022年,当业主们民事诉讼维权,准备以开发商未按照约定提供房产证,要退铺退款之时,仁寿不动产登记中心却迅速发放了房产证,面对为什么没有契税发票,却发放房产证质询时,得到的回复是:这是仁寿县政府开会的决定。

6、资料显示,该项目2014年6月动工,但对应的宗地出让公告是2016年4月26日~5月17日,而报建审批是2016年10月8日。这个项目属于未批先建。

7、售房合同与房产证上信息不一致。①合同上,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6年5月22日,而房产证上,则为2054年10月23日。②合同上,房屋结构为框剪,房产证上,则为混合。

8、开发商提供给业主的测绘数据与档案馆调取的数据严重不一致,测绘报告造假,导致目前业主的铺面位置根本无法指认。

9、当时开发商以收取入会费的名义收取定金,并以享受一万元抵三万的购房优惠引诱购房者,但在首付款中并未用定金抵扣房款。对业主缴纳的定金,开发商以第三方账户收款开具收据,逃避监管。如今收取定金入会费的公司早已经注销!巨额资金去向不明。

10、开发商指定的麒宏商管公司,承诺高额返租,租金回报率能超过10%,而且宣称前三年返租款,直接支付给了开发商抵业主应付房款,但今天商管公司支付的证据根本出示不出来。开发商开给业主的购房款收据,也没有包含有租金这部分。

第三、目前业主维权的实际状况以及我们的诉求。

(一)目前业主维权的实际状况。

1、从2021年底没有如期收到租金开始,业主们在持续不断的维权中,才逐步醒悟过来,我们是遭了网贸港设置的格子铺骗局。三年多过去了,开发商与商管公司继续恶意串通,少数业主被欺骗引诱签降租协议,重新制定的标准竟是原来租赁合同的10%。

2、业主买的铺子,开发商方面的麒宏商管公司,目前是对外正常出租经营起的,但开发商和他的商管公司却拒绝支付租金。业主们在收不到租金的情况下,无奈打算收回铺面,开发商却层层阻挠,还殴打上门讨要说法的业主。

(二)业主的诉求。

1、网贸港开发商,将国家项目的“it物流产业园、电商基地”,巧立名目变成纯商业楼盘,而且是作为违法的格子铺来销售,临时建筑变网贸仓以达到掩人耳目的目的。该项目有没有输送利益的腐败和违法犯罪行为?各级审计部门在项目验收中,是否层层失守?是否涉嫌违法违纪?

2、国家法律的定义,行为人存在“引诱、误导、编构事实、隐瞒”等行为,使被骗人产生错误认知,可以定义为诈骗。开发商隐瞒事实、虚构租房合同、虚假宣传,是否涉嫌构成诈骗?恳请公安机关介入认定。

3、请求省政府,介入干预四川网贸港项目事件。

①还原省重点项目的事实真相,查清资金去向。

②查清仁寿相关部门的失职渎职、违规违纪问题。

③追究网贸港开发商的法律责任,揪出背后保护伞。

④我们要求开发商退铺退款,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4-05-13 10: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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