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政府领导:
本人为2023年9月退役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落下了残疾,目前在家处于康复期(不能跑步,身体在疼痛中)。
本人在2024年5月2日下午6点,在犀浦地铁站转线过程中,一男子以祛黑头为由邀请我去郫都区净痘奇迹祛斑祛痘美容店做体验,表明只需198的产品加8元的人工费即可将我的黑头祛干净,我想就2百块,还可以,然后我就被该男子带到该店,祛黑头,消费206元。在去黑头操作期间,店家以我脸上有斑为由就开始做祛斑,在祛斑进行之前店家未向我介绍任何祛斑相关费用,做了几分钟后,刚退伍涉事未深,缺乏社会经验的我才想起问费用,店家说:最便宜的疗程3980,最贵的8960。一听这个价格我吓了一跳。我直接拒绝做该项目,说:我给你这个面膜钱(做了几分钟涂的东西),我不做了。店家见我想要起身走,店家连忙往我脸上涂黑色材料,并说:不行,疗程已经开始了,不能停。我说:我没有钱。店家又说:我们可以给你找小额贷款公司。在店家带有欺诈,诱骗的说法下,我目前身体处于康复期,不能跑的,并且身体处于疼痛症状,怕他们找人打我的情况下,我只好在内心极度恐惧的情况下,选择妥协说:那做个最便宜的3980。做完后,满脸的血点,非常恐怖,我说这种怎么这样,怎么这么吓人,你们这个有没有保障。店家说没有,要有保障就做8960元那种。害怕毁容的我只好选择了最贵那种,做完后,店家要求我签下知情协议,并且手把手教我如何贷款,最终签下了一份贷款合同。整个过程我不敢反抗,也不敢发表意见,整个过程1个半小时。
出了店家门后,我非常清楚店家存在欺诈和诱骗行为,选择打电话告诉家里。家里开车过来,店家已经关门,家里家长给店长打电话,要求退款。店长表示:只收成本费,费用的三分之二,退三分之一。家里不同意,店长表示:只愿意退三分之一,如果你们选择报警或者投诉消协了,一分钱也别想退。并让我们第二天去店里协商。
5月3日,我和家人又去店里协商并且选择了报警,店长以人在外地为由,不能参加协调,只能5月4日协调。
5月4日在约定好的时间到店,我与家人足足等了1个多小时,店长在我家人走开后才露面。(5月4日店长在协商现场明确表示她5月3日她本可以来的,但是就是不想来,态度很嚣张。)店长又让我签下一个退款申请,向店家申请本人愿意承担2000块费用,其余退款,但是事后店家还是未履行退款申请。
我想请政府给我做主。要求店家退款,并且请问以下各种情形该店家是否合法合规:
1、店家在对顾客进行祛斑前,为什么不先介绍费用?
2、为什么我已经明确拒绝做祛斑项目了,店家还要往我脸上涂黑色材料?并表示疗程已经开始了不能停下?强行消费行为?
3、我已经明确表示没有钱的情况下,卖家还要诱导我去贷款?
4、请问什么产品在消费3980了,还不能有保障?这个是否合理?
5、请问什么产品要1个半小时不到,就要8960,定价是否合理?
6、事后店家未向我提供发票,是否合理。
7、店家未向我展示其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8、医疗美容项目和收费未公示。
郫都区净痘奇迹祛斑祛痘美容店以上种种不合理行为,恳请政府核实,还我们小老百姓一个公道。
另外:
1、这种祛斑操作脸上出现了血点,存在侵入性操作,属于医疗卫生执业范畴,应该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该店是否资质齐全,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操作行为。
2、医疗服务从业人员必须是有《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美容主治医师。
3、医疗美容项目和收费应当公示,并有医疗收据(发票),医疗美容行为一般在医疗机构的美容手术室(或治疗室)进行。
4、正规的医疗美容机构会在医疗美容项目开展前充分与消费者交流微整形是否合适,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和技术风险,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如实书写病例文书。.
5、微整形是医疗美容的一种技术。微整形注射适用的A型肉毒素是医疗用毒性药品,包装上有“毒”字标识;注射用的玻尿酸是医用材料,是按照医疗器械进行审批的。进口药品或材料必需标有中文标识。
以上5项缺少任意一项都属于非法医疗范畴。其中第3项、第4项均没有,其余项目,恳请政府核实。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 [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注:办结回复后10天内网友未评价,将默认网友对该回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