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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得荣县一村一幼辅导员待遇问题
2024-05-06 17:35:56
已回复
关于2023年6月20日甘财教〔2023) 45号印发的文件中明确要求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民族地区村级学前辅导员劳务报酬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2000元提高至2500元,提标部分所需资金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承担80%,其余部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市)自行承担,并做好学前辅导员劳务报酬补助标准提标工作,同时请按照《甘孜州财政局 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村一幼”辅导员待遇有关工作的通知》(甘财教〔2022〕27号)规定,依法依规落实辅导员社会保险等各项福利待遇保障工作。 要求“确保民族地区村级学前辅导员劳务报酬补助按时足额发放、辅导员“五险一金”依法足额落实”。 但得荣县至今 一、除了中央和省级劳务报酬补助资金2500以外,未落实县级承担20%劳务补助提标工作 二、“一金”未落实 三、未发放目标绩效表中的4800元的绩效目标。 6年的青春献给了得荣教育,希望领导对我们有所关心和关爱,希望我们得荣县也能尽快落实甘财〔2023〕45号文件中的要求。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得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4-05-08 19:22:31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得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4-05-09 15:5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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