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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骑电动车过马路被汽车撞飞,交警却判电动车
2024-05-04 22: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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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骑电动车于2024年5月4日下午3点左右在南充市嘉陵区凤垭山下的南湖公园十字路口斑马线人行道处被一车牌号川R-D50266的白色轿车撞飞并受伤,因十字路口红绿灯时间迟迟不变化疑似发生故障,让受害者本人误闯了红灯,被交警判为主责,而轿车仅为次责,在经过医院检查后,本人被鉴定为受伤。 而在我还受伤没有追究该轿车责任,并且本人电动车也大幅度受损的情况下。 还被该轿车车主无理取闹索要所谓轿车车辆维修费4000多元的百分之七十。 早知道该轿车是有保险的,明明可以通过保险全部报销,但该轿车仍然选择让受害者我的掏钱赔偿,理由只是所谓的全部报销以后,明年的保险费会上涨500元,所以不想掏这500元的他选择让受伤者出高达几千元的所谓汽车修理费。 而更加令人心寒的是,嘉陵区交警部门当天下午居然同意了这样不合理的诉求,判定被撞受伤的本人主责,而完好无损的车主次责,所以应该赔偿他的汽车损失,而对我被撞的伤势损失和电瓶车损失却只口不提,没有一分赔偿,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这些全都没有,明摆着只故意偏向他,甚至让本人怀疑交警部门是否有他的关系存在。 请求嘉陵区政府部门能为本人做主,本人已经因投资失败患抑郁症多年,每天都要通过吃药才能勉强维持生活,现今身无分文,每天连吃饭都成问题,更是无力承担这样不合理的高价赔偿。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4-05-05 11:04:30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预防科
回复时间:2024-05-17 10: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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