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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所谓公寓楼的权利问题
2024-05-02 01:50:39
已回复
我们在最高位的时候买了40年产权的公寓楼,一个楼将近200万的价格,为什么没有权利享受教育资源?这合宪吗?难道不是公开歧视?恳请书记青天大老爷为小民做主!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高新区管委会
回复时间:2024-05-06 09:40:04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回复时间:2024-05-10 13: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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