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江区永兴路666号景瑞誉景风华北誉名邸目前于2024年5月1日已开展房屋交付手续,现在作为该处地产的物业管理公司上海景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收房时要收取物业费,物业费缴纳日期从2024年5月3日起计算。因该小区全部房屋目前为清水交付,即5月1日起收房业主进入装修期间。现有如下问题:
交房当月是否应收取当月物业费?
装修期间物业按照每月100%比例收取物业费是否符合成都物业管理条例?
业主装修完放置期间的入住真空期,是否应有对应物业费减免政策?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区住建局高度重视,赓即安排专人认真调查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景瑞誉璟风华(北誉名邸)小区位于温江区永兴路666号,由成都亚庆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开发建设,由上海景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提供物业服务。
关于物业费的问题。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已竣工验收但尚未出售或者未交付给买受人的物业,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建设单位与业主按照约定交付方式已交付物业的,物业费按照约定承担。已交付业主的物业未达到该物业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整改期间的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区住建局指导物业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取相关费用,同时做好业主的沟通、解释工作。
关于装修完放置期间物业费减免的问题。目前,我省未出台关于“空置房”的物业费减免政策。区住建局将指导物业企业做好业主的沟通解释工作,对小区业主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反馈。同时,切实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共建和谐小区。
2024年5月9日10时06分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将相关调查处理情况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您已知晓相关办理情况。非常感谢您对我区住建工作的关注和监督。您对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有任何建议和意见,均可拨打区住建局工作联系电话(028-82668866、028-82668556)进行反映,区住建局将认真对待您所反映的事项,感谢您对我区住建工作的关注。
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