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11年由巴中市嫁入现东部新区原三岔镇新民乡花苞村的居民,2012赶上拆迁安置,家中每人分有58个平方安置房,2019年我离婚了,户口仍在东部新区,但前夫一家让我净身出户,连安置房也不给我,2023年安置房修好了,前夫一家已经住进去了,我该怎么办才能将我的安置房拿回来?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目前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丹景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属于家庭内部纠纷,已建议您咨询律师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若您还有其它疑问可以咨询丹景街道土地综合整治办。电话:028-27820505。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5月7日14时50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已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丹景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9日